莲都区发放首批省级自然保护区集体租赁资金

03.11.2020  18:41

  因莲都区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扩面、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影响,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度集体林租赁资金发放延迟,该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于近日发放2019年度第一批集体林租赁资金,本次共发放租赁资金187.8万元,涉及保护区中的小岭根、金坑、葑垟、赛坑1组等自然村的租赁面积43477亩,受益农户267户。主要措施有:

  一是摸民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该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参加村里的党员干部大会,充分听取保护区中相关村党员干部意见,协调解决干部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如电站调出核心区、农作物受野兽危害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是解民忧。组织协调解决纠纷山、插花山问题。峰源林业工作站干部多次组织相关干部群众,协调解决赛坑自然村与夏庄村、赛坑自然村与小岭根村因插花山导致的纠纷问题,目前该纠纷问题已得到解决。

  三是办实事。全力推进租赁面积的重新调整与落实。该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会同峰源乡政府、峰源林业工作中心站,多次组织相关自然村、村民小组成员,协调解决和重新落实扩面调整后的分户租赁面积。

  四是惠民生。做好规范发放工作,2019年度第一批集体林租赁资金分户完成后,经林业站审核,并及时在村里进行现场公示,收集村民反馈意见后又进行二次公示,同时通过区政府公示网向全区公示,公示完成后又返回村乡进行重新核对,确保无异议、数字准确的前提下发放资金。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