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2014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力打好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有效投资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转中向好,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全省地区生产总值40153亿元,增长7.6%,处于8%左右的年度预期目标合理区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1亿元,增长8.5%,高出8%左右的年度预期目标约0.5个百分点。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生产总值比例2.34%,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固定资产投资23555亿元,增长16.6%,高出12%以上的年度预期目标约4.6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05亿元,增长11.7%,高出11%的年度预期目标0.7个百分点。
——外贸出口总额2734亿美元,增长9.9%,高出7.5%左右的年度预期目标约2.4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1%,控制在3.5%左右的年度预期目标以内。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分别增长8.9%和10.7%,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约为5‰,控制在4.9‰左右的年度预期目标合理区间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2.96%,控制在4%以内的年度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07.4万人,高出年度预期目标27.4万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降幅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为完成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多措并举抓工业、促投资、稳出口、扩消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分别增长7%、7.2%、7.4%和7.6%,增速逐季回升。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民间投资增长20.1%,浙商回归项目到位资金2236亿元,增长27.6%,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增长11.6%,央企合作到位资金750亿元。出口增速位列沿海主要省市第一位。积极培育信息、旅游、健康等消费新热点,创新消费方式,网络销售5642亿元,增长47.6%。财政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93.5%,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79242亿元和713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和9.2%。
(二)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四张清单一张网”取得重大进展,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权力清单、省市县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省级部门行政权力减少到4236项、主要职责543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整合为54个,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减少到322项,委托市县执行82项,削减了60%以上。各项改革试点全面深入推进,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下放舟山群岛新区116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全面实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加快建设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海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已在萧山等24个县(市、区)推广。
(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推进“四换三名”,推进“腾笼换鸟”的试点示范,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500多家,关停取缔“低小散”问题突出企业(作坊)1.88万家;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技改投资5420亿元,增长16.2%;建立“空间换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8.6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5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4.6万亩;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确定了第一批38家省级“三名”培育试点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成功举办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加快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58家,全省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8.6%、8.5%。加快优化产业平台,出台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省级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00亿元,同比增长31%。33家开发区共整合各类园区122个。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信息等7大产业,推进10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和130家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累计建成6441个、572万亩粮食功能区和642个、360万亩现代农业园区。
(四)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411”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全省“411”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21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7%,全年76个“411”单体重大项目竣工投产,148个项目开工建设,135个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省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26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5.5%。杭州地铁2号线东南段等269个影响力大、标杆性强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已建成投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宁东至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等项目获得核准并已开工,积极谋划绿色石化基地、航空装备制造业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五)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海洋经济“两区”建设,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正式设立,海洋经济项目完成投资2300亿元。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城市化率达到64.9%,研究制定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个都市区规划,公布了1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扩围名单,编制实施4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异地搬迁扎实推进,全年完成搬迁6万人。
(六)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五水共治”全面推进,“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等重点项目取得重要进展,“十枢”工程开工建设6个,水库除险加固实际完成133座,海塘河堤加固实际完成668公里,消灭垃圾河6496公里,累计完成黑臭河治理验收4660公里,新建污水管网3130公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8万辆,在国内率先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全省PM2.5平均质量浓度下降13%。“三改一拆”强力推进,改造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1.84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66亿平方米。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6120个村治理,新增受益农户150万户,培育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11个。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七)全面加强民生工作。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07.4万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240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全省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100元,全省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标准达到1097元。制定出台促进城乡居民持续普遍增收的政策意见。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0.6万套,竣工13.3万套。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启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全面启动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率先出台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方案,着力实施文化发展“六区”计划。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2%和9%。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发展仍存在着不少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够、企业信心不足、区域行业企业分化加剧等问题比较突出,金融和房地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二、201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一)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一是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制定出台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贯彻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方案,深入研究谋划一批事关我省长远发展、对接国家三大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争取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民营绿色石化基地、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增设民营银行、义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邮件交换站等推进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二是多管齐下扩大有效投资。要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为目标,把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浙商回归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举办第三届世界浙商大会。全年省“411”重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7200亿元左右,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860亿元,民间投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力争“浙商回归”引进到位资金3000亿元,央企项目完成投资760亿元,引进外资157亿美元。加快实施铁路建设“八八计划”,确保开工建设商合杭客专等项目。三是促进出口持续增长。要以外贸出口增长7.5%以上为目标,完善扩大出口政策,支持“一达通”等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行常态化。四是加快培育消费新热点。要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为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扩大信息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升级旅游休闲消费等政策意见,加快农村消费市场培育。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优化经济结构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左右、7.5%左右和8%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2.5%;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按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执行。
为实现上述目标,一是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制定实施“消灭黑臭河和劣Ⅴ类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5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清三河”达标县。力争完成“五水共治”投资1150亿元。二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设立省级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加快发展信息等七大产业,突出抓好云计算等核心领域的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小镇。落实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力争省级产业集聚区项目完成投资3100亿元。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一批服务业强县,提升发展10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启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工作,修复振兴浙江渔场。三是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推进杭州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举办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深化“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抓好“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制定鼓励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开展“555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四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制定实施“燃煤电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淘汰黄标车,切实推进杭州、湖州、丽水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改革试点,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五是深入推进海洋经济和山区经济发展。重点推进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台州头门港区块、温州大小门区块、嘉兴港区块等一批发展基础较好、引导带动作用较强的重点区块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全年完成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投资2500亿元以上。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大力支持山区经济发展。
(三)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一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修订《浙江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下放部分政府定价权,将部分由地方管理更为便捷有效的定价权下放市县。二是抓好价格和收费监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收费验审制度,下放部分价格行政处罚管辖权。做好新放开价格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三是抓好价格监测调控。做好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应对、生猪价格调控、低收入群众价格补贴、价格调节基金等预案、机制的管理实施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四)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8%以上;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一是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研究制定综合性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民增收。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达到15%以上,基本消除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好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大病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到400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全省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2万套、竣工12万套,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万户。三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财政对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全年提升30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110万户以上,建设农村联网公路1000公里,完成河道综合治理2000公里。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卫生强省、全民健康”六大工程,抓好健康产业“四个一批”产业载体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六大行动计划”,创新广电、新闻出版、人口计生、老龄、妇女儿童、民族宗教等工作。四是加快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制定实施“创无违建县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四边三化”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对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改造200家城镇农贸市场为放心市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三、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举措细化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为方向,加强顶层设计,把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继续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企业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深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我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出台中介服务目录,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的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方式,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特别是新建市政工程和新型城市化的试点项目,优先考虑PPP模式建设,加快建立PPP项目库;研究制定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民营企业进入石化行业方案,及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社会事业用地抵押贷款等政策。推进物价改革,深入推进水、电、气价格体制改革,放开药品等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及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进一步构筑对外开放的新机制。加快融入国家开放新战略,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更加主动接轨上海。加快构建开放新平台,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推动沿海地区新的综合保税区设立。完善港口联盟机制,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加快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广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印发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将项目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鼓励企业“走出去”。
(四)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深入推进城乡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要求,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嘉兴市、开化县、德清县国家“多规合一”试点,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新型城市化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实施我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规划和温州市域铁路建设规划,重点推进四大都市区8条城际铁路项目。
(五)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海宁市和24个扩面改革县(市、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新增计划指标与存量利用挂钩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试点。深化金融改革,继续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等试点,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推进用能量(权)、碳排放权交易改革。
(六)进一步推进改革先行先试。制定综合改革方案,总结海宁、平湖、德清、柯桥、开化、淳安、诸暨等试点经验,全面推广要素差别化定价制度、企业分类指导制度、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和企业投资高效审批、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等机制。谋划布局一批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台州民间投资改革创新等列入国家试点,推进新昌县科技体制创新试点、上虞区防范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启动实施海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桐庐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一批省级改革试点。
四、加快推进“411”重大项目建设
要更加重视投资结构优化,更加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更加重视民间投资主体作用,大力实施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年度推进省“411”重大项目960个左右,计划投资7200亿元左右。
(一)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类投资。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创新投入,把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七大产业作为新的投资增长点。年度完成产业转型升级类投资2600亿元左右,其中现代工业项目1798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629亿元、现代农业项目69亿元、创新载体项目106亿元。
(二)加大基础设施完善类投资。加大综合交通网、能源保障网、水利设施网和高速信息网投入。年度完成基础设施完善类投资2030亿元左右,其中交通项目903亿元、能源项目577亿元、水利项目111亿元、信息项目135亿元、发展平台基础设施项目303亿元。
(三)加大统筹城乡建设类投资。突出新型城市化建设投入,重点增加城市都市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投资,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年度完成统筹城乡建设类投资1210亿元左右,其中城市功能提升项目256亿元、城市综合体项目318亿元、小城市中心镇项目353亿元、美丽乡村和新农村项目285亿元。
(四)加大公共服务提升类投资。突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投入,加大环境治理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资。年度完成公共服务提升类投资1430亿元左右,其中社会事业项目182亿元、保障性住房项目303亿元、生态环保设施项目698亿元、养老及社会福利设施项目74亿元、防灾减灾设施项目1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