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组织开展秋季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17.09.2020  15:4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全县秋季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松阳县组织抽调相关部门领导和技术骨干组成2个督查工作组,于9月14日至18日,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积极参与调派森林防火中心技术人员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积极做好本次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此次行动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核查等形式多措并举,详细了解各地各单位的森林消防责任、消防队伍装备、值班制度落实等情况;在重点路口、地段设卡情况,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查找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隐患并指出亟待解决的问题。重点检查以下各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 是否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镇(街道)、村、村民是否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和扑救工作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宣传教育开展是否到位。 重点区域、主要路口宣传标牌、标语、宣传杆是否到位;是否在重要区域、景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是否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常识培训;是否在每个行政村张贴《丽水市森林火灾肇事追究失火罪十大案件》并宣传;是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及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教育部门是否在学校对学生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教育。

   三、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是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否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重要时期在重点区域是否安排人员设卡检查,是否进行可燃物清理;是否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否清楚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是否对农事、林事、祭祀用火和其他违规用火进行有效管控。村两委与村民签订责任状是否包含有农事、林事、祭祀用火管控约束内容,是否采取处罚手段严格加强山边野外农事用火的管控。是否在清明、五一、十一、春耕秋收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日开展检查。

   四、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是否到位。 是否按要求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火物资机具装备、储备台账是否齐全;半专业队培训、演练、扑火等日志记录是否齐全。

   五、森林防灭火值班是否到位。 森林防灭火值班和带班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有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有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灾)现象。

   六、护林员管理是否到位。 专职护林员是否确定管护范围;是否按规定巡山,是否对村边、山边农民野外用火进行劝导、管控,有无巡护检查记录;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护林点或检查站(卡点)是否落实检查措施。

   七、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到位。 年度引水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开展;已建成的防火设施和现有扑救机具是否维护保养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八、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森林火灾事故是否查明原因和责任人,并追究相关人责任。

(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