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14.06.2015  01:32
  • 6月1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在杭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90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副省长郑继伟出席并讲话,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主持会议,国家督学、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云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等出席会议。

    6月10日—1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今年申报的15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在2013年、2014年通过督导评估认定的75个县(市、区)中,抽取12个进行了复查。督导检查组分10个小组,深入以上27个县(市、区)的乡镇农村,核查了282所学校,召开了60场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估。反馈会上,督导检查组认为我省全部县(市、区)均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充分肯定了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给出了相应的督导意见。

    刘利民在反馈会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在发展义务教育方面,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为目标,以抓均衡、促公平为重心,以强化教育督导为手段,通过加大投入,着力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工程推动,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通过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推进均衡中的深层次问题,在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较好地实现了一体均衡、优质发展。浙江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富有创新精神和浙江特色的教育发展之路。他表示,希望浙江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总结好的经验,认真落实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期推进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郑继伟对督导检查组的认真细致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任务。特别是2011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备忘录之后,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尤其是县级政府,集中力量抓均衡,切实承担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这次评估的15个县(市、区)是最后一批,相对困难多一些,难度大一些,不均衡度更高一些。为此,各级政府下的功夫也是最大的。去年初,针对基础较差、薄弱学校较多的地区,省政府开展了基础教育重点县建设,在全省遴选了11个基础教育相对薄弱的县(市、区)作为重点县。通过重点县建设,逐步抬高浙江基础教育的底部,缩小地区间、校际间的差距,提高均衡化水平和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

    郑继伟强调,下一步,我们要以这次督导评估为契机,认真研究督导组的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着力整改完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确保教育经费法定“三增长两提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科学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学校布局与人口分布结构相适应。坚持“抬高底部”的思路,强化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进一步缩小区域间和校际间差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有序流动。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制度,合理配置农村教师,尤其是要切实解决农村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短缺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加大省级财政对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财政投入的督促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强化对口帮扶工作,通过互帮互助互学,缩小区域之间义务教育的差距。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义务教育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我省争取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已明确。下一步我们不仅要在提高均衡发展水平上下功夫,更要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成效。

    据悉,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