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局:法亦柔情-柔性执法促进征纳和谐

15.02.2015  19:30

  “发票要按规定保管好,即便作废了也要留存,只有达到规定年限了才能向税务局申请发票的销毁,遗失是要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在一次日常管理中,税务管理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告知唯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作为全省柔性执法的试点单位,平阳县局于2014年正式推行该服务理念,努力在征纳双方间建立一个缓冲带,把“执法如山”和“执法如水”有机统一起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让纳税人由“被动接受”转为“自觉落实”。

  该局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在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实行有温度的执法模式。一是坚持事前税务行政指导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苗头的纳税人,坚持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的原则,力求将税务争议化解于萌芽阶段。二是建立健全事中行政说理工作。针对容易产生征纳冲突的重点执法环节,推行说理指引、设立说理预案以及口头说理等柔性执法形式,变刚性执法为柔性说理和提醒,增强执法行为的可接受性。三是完善事后平等沟通机制。坚持征纳双方平等地位,及时与纳税人沟通,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消除心理对抗,变执法过程为税法宣教过程。四是完善税务行政激励体系。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托“税银征信互用”税贷联动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建立纳税信用融资激励机制,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强化税务行政激励效用,提高纳税遵从度。

  试点一年,该局共应用说理式执法文书49件,准予税务行政许可381户次,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水违法处理结果45条,一般处罚说理式执法文书利用率高达100%,执法行为准确率达99.99%。(平阳县局 周茜茜 黄通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