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官塘乡“五法”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31.07.2015  19:09

              近年来,庆元县官塘乡为进一步回应群众诉求,优化发展环境,在矛盾纠纷调解思路上求创新,调解方法上求突破,调解力量上求合力,形成了有针对性的“五法”调解法,有力地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一是亲情融化法。对农村婚姻、赡养、抚养等矛盾纠纷,采用“亲情感化调解法”调解。此类纠纷调解时注重围绕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情关系开展工作,用亲情感化纠纷当事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换位思考法。对涉油、劳务、民间借贷等纠纷,采取换位思考调解法。此类纠纷调解时分别找一方当事人谈话,一边谈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边讲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让当事人自己权衡利弊。在双方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再面对面地调解,减少当事人的正面冲突,使矛盾纠纷在心平气和的状态下解决。
        三是实地勘察法。对耕地、引水、采光、通行等邻里纠纷,采取实地查看调解法。此类纠纷调解时要实地进行查看,并邀请邻居和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参加,由当事人陈述理由,出示证据,让大家评判是非,做出结论,最后说服有过错的一方,促成纠纷调解。
        四是求同存异法。对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采取求同存异调解法。此类纠纷调解时抓住主要矛盾,根据双方的承受能力,逐项攻破,促使当事人不断达成共识。
        五是站所联动法。对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等矛盾纠纷,采取站所协同调解法。此类纠纷情况比较复杂,在调解过程中,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邀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调处,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庆元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