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多措并举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21.08.2015  17:57


      2015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在增加立案范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云和县主要采取“及时学、个案盯、强化解、慎参诉”等多项举措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截止目前,全县共有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一审已审结3件,已立案未开庭1件。与前几年相比,案件发案率和败诉率明显下降。

      一、“及时学”。在新《行政诉讼法》修订案的正式发布后,该县法制办就学习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及时向政府分管法制的副县长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并予以落实。一是由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峰为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作题为《以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为契机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专题培训;二是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邀请该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胡旭芬为政府班子成员解读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三是把新《行政诉讼法》内容作为“周一夜学”的固定内容,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报告学习情况;四是法制办领导及干部积极参加省、市法制办组织的一系列有关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的专题学习,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更好地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个案盯”。由于该县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发案数不多,但也正是基数小,每一个案件对该县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两个指标的考核都起到决定性的意义。因此近年来,该县对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采取“个案盯”的办法。该县法制办加强与法院立案庭的对接,定期向法院查询立案情况,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也主动联系,及时掌握全县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情况。对发现有案件发生的部门,主动与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联系,在答辩状按时提交、行政负责人出庭等方面及时予以关注。

      三、“强化解”。对当事人已提起诉讼的案件,通过“个案盯”在了解了一些基本案情,要求相关部门尽可能在开庭前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一次协调。如今年告该某行政机关的一个行政许可案件,在法院开庭后,及时通过与原告进行协调,在解决原告与第三人的争议后,原告向法院进行了撤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慎参诉”。以往有的单位在面对行政诉讼会有一种“官本位”思想,在答辩状的提交、证据的提交、以及开庭应诉过程中,消极对待。有些时候可能因为证据提交不及时、不充分等原因而导致败诉。因此,该县政府法制部门要求各单位在收到立案通知书后,就要将原行政行为作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等进行备案,通过审查后,及时对行政机关参与应诉活动给予一定指导。

(云和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