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出台考核细则促标准化长效管理

07.12.2017  12:45

【本站12月7日讯】截至11月初,长兴县完成了7种工程类型共60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任务,基本实现了省级示范县“五年任务,两年完成”创建目标。11月中旬,为巩固创建成效、完善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县水利局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运行管护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明确对小型水库、山塘、泵站、农村供水工程及圩区等非县级水利工程,实行标准化长效运行管护工作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日常检查得分占40%,年度考核得分占60%,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水利项目和资金安排相挂钩。日常检查由县水利局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年度考核工作每年12月底前,由县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开展。

通过明确考核细,该局进一步强化了标准化长效管理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从工作机制上规范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这对确保水利工程在创标以后仍能够持续、高效、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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