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三措并举”提升教育督学工作成效

23.03.2018  20:09

一是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主要内容,针对当前学校发展中表现出来的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现代化建设以及规范办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修改完善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方案。高中段学校,在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督导,普通高中以新课程改革、新高考改革及学生生涯规划等为重点,职业高中以课程改革、校企合作、高考升学与毕业就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等为重点。学前教育着力实施好以园舍设施、师资队伍、安全保健、办学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幼儿园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

二是实施好校长年度考核。坚持以学校发展成效和德能勤绩廉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正副校长年度考核工作。把履行党员义务、规范办学行为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考核、绩效等次考评的“底线要求”,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实践“互联网+教育督导”,开展家长、老师、学生网上教育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是健全责任区督学机制。全面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责任督学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突出重点,狠抓问题的反馈、整改环节,确保督学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得到有效解决。责任督学坚持以实施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等为重点,开展精准督导,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驾护航。加强责任督学培训,不断提高责任督学督导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