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工程招投标疑被操纵

16.02.2015  14:37

      投标人凭“租赁国际上最大功率船舶设备”的大投入投标,中标后却改以与承诺相悖的低成本施工工艺方案,而招标人对中标人的违法行为不予纠正……涉及厦门新机场的一个高达6.8亿元的招投标工程,被疑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操纵招投标行为。

      《华夏时报》记者日前致电项目招标方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厦门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均拒绝正面回应此事,仅表示这是省、市一号工程,希望媒体不要报道。

      “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比,发生实质性修改,违反了《招标法》的强制性规定,这是无效的,应重新组织招标。”国内知名政府采购法务专家、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谷辽海表示,重大工程招投标被中纪委称为贪腐高发领域,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是防范工程腐败至关重要的环节。

      凭什么中标?

      规划与首都机场吞吐量相当的厦门新机场项目,虽然尚未获国务院正式批复,但其前期填海造地工程已启动。

      按照规划方案,该项目将在厦门翔安大嶝岛上填海造地约26平方公里。经福建省有关方面批准,取砂点设在距离施工区域40多公里外的东碇岛附近海域。为方便海砂运输,一条造价高达6.8亿元的连接东碇岛和大嶝岛的海上航道项目--“厦门新机场造地工程海砂运输航道工程水下清礁工程”,被作为前期基础工程率先动工。

      据一位曾参与该工程投标的工作人员介绍,这项工程主要是清除运砂航道下面的礁石;因为项目所在海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文昌鱼的活动区域,招标方对施工工艺方案要求较高。

      记者在招标文件中看到以下表述:鉴于本工程的特殊性……且可能有白海豚出没,故建议投标人应尽量采用先进、安全、环保的除礁施工工艺。

      一位参与投标的企业负责人表示,一般此类清礁操作,以炸礁最为简单;但考虑到对海洋环境及生态的破坏,参与投标的企业都选择了以绞吸挖岩船挖岩为主、炸礁为辅的施工工艺。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2014年8月28日进行,国内多家航道疏浚巨头中交天津航道局、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下称“南京长航局”)、中交上海航道局等参与投标,最终南京长航局中标。

      “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开发布的中标方案中,南京长航局承诺,投入1艘万方耙吸船、4艘自有绞吸船和1艘国外租赁绞吸船参与工程,总工期为345天。

      一位参与投标的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各投标方都承诺主要由绞吸船进行挖岩疏浚,南京长航局之所以胜出,主因是其承诺租赁目前世界上绞吸功率最大的比利时船机“达达昂尼”号。“如果南京长航局能租到此船,确实在效率上胜人一筹,能满足招标方对工期的高要求”。

      中标公示信息证实,南京长航局与其他几个参与投标的企业相比,其还胜在底价低、工期短上。前者投标总价为6.82亿、工期为345天,而排名在后的另两家中标候选人是6.89亿、455天和7.11亿、455天。

“如果不是后来南京长航局提出完全颠覆性的施工工艺,我们也不会发现存在操纵招投标的行为。”一位向记者举报的知情人士说。

        有无幕后操纵?

      引发举报的导火索,是南京长航局在中标4个多月后提出的一份新的施工方案。

      本报记者获得的《“厦门新机场造地工程海砂运输航道工程水下清礁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在其“工程要求”中称,“原计划安排由绞岩挖泥船施工的礁石,现调整为反铲和重型抓斗相结合的施工工艺,其余均采用水下炸礁施工。”

      该方案所列出的工程量显示,挖岩工程量仅6.77万立方,约占施工总量的11%,而炸礁量为54.34万立方,占总量的89%。这意味着,在招投标前,一度标榜保护生态和环境、以绞吸为主的这项工程,最终突然变更为“一炸了之”。

      业内人士表示,绞吸挖岩是用绞吸式挖泥船挖岩,该工艺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一种先进环保的疏浚工艺,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炸礁施工工艺,它能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施工效率。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不改变施工工艺,南京长航局在工期上确能胜出,但价格成本却很吃力;因为采用国外大型绞吸船挖岩的主要弊端是价格贵,其单价大约相当于通过炸药清礁价格的两倍。

      “从诸多情况分析,南京长航局可能根本没有租赁国外船舶的安排。”知情人士质疑的理由,一是其未公开国外船机租赁协议,二是替代施工工艺及方案很快就做出,不符合逻辑。

      记者注意到,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注3中明确,租赁船机要提交租赁证明。“如有租赁证明,则涉及支付预订费、排期等问题。特别是预订费,是相当庞大的一笔支出。我们测算过,如果租赁该船,其所给出的投标价难以盈利。”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说。

      疑点远不止此。

      知情人士指出,中标方在招投标文件中有明确承诺:“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天内实现主要设备及人员进场施工。如违背承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另外,招投标文件还明确:“投标文件中所报船舶无法按时进场施工,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据了解,直到现在,南京长航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投入施工的大型耙吸船、大型绞吸船均未进入施工现场。

      “从现有情形分析,所谓租赁比利时大功率绞吸船,可能只是一场为了中标而编的戏码。”一位参与此次招投标的人士指出,中标方以炸礁取代绞吸的做法,属于严重违约,招标人应该立即废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记者2月13日致电厦门市招投标办、厦门路桥集团询问是否提交了租赁协议等问题,均未获正面回应。对于为何允许更改施工方案等问题,厦门路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中标方在投标时确实承诺租用国外大型绞吸船作业,但后来因故没来,只好改“绞吸”为“炸礁”。对于被举报招投标存在“偷梁换柱”的问题,这位负责人未直接回应,仅表示,这是省、市一号工程,希望不要公开报道。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一位副局长表示,从保护中华白海豚和海洋生态环境来说,绞吸比炸礁更优,“绞吸清礁必须有大型绞吸船,他们承诺从欧洲租,但后来没谈妥,设备进不来就没办法绞吸了”。

      对于有关工程招投标被疑违法违规等问题,厦门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白玉渊不作回答。南京长航局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刘亮则在电话中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应重新招标?

      在南京长航局施工工艺发生颠覆性改变后,曾参与招标却因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国内航道疏浚行业排头兵中交天津局加入了投诉行列。据介绍,中交天津局招标文件因漏交项目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废标而被淘汰。

      “我们在未开标时迅速补递了劳动合同,但被拒绝。”中交天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招投标涉及项目重大,竟然因为一个轻微偏差令其出局。

      在废标结果出炉后,中交天津局立即向厦门市招标投标办致函交涉,但无济于事。中交天津局举报称,南京长航局也未按要求提交《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应同样认定为废标,但该举报未获认可。

      记者获得的中交天津局投诉材料称,南京长航局所称的租赁国外超大功率绞吸挖岩船一事疑点重重:国外船舶施工成本远远高于招标项目概算价格,且这些船舶远离中国,仅单程调遣到位就要一个月,加上报关进口申报等环节,所需时间更长,与招标方严格的工期要求相悖。

      “事实上,租赁所宣称的超大功率绞吸船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仅仅为了投标而信口承诺,在中标后又变更船舶或工艺,不仅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且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极大的影响。”中交天津局材料称。

      一位向记者举报的知情人士怀疑,南京长航局的中标有操纵痕迹。他解释称,先是借租赁国外超大功率绞吸船和与之不匹配的低价,战胜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立即着手修改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获取巨额利益。

      一位举报人拿着一本厚达116页的新版《施工专项方案》对记者表示,要制作一本这么厚的施工方案,一般而言,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而中标方在宣布国外船机不能来后立即抛出此份方案,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谷辽海表示,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方和中标方若对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则构成犯罪。”谷辽海指出,按照法律规定,此次中标应属无效,该项目应重新招标。

      而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采购研究中心副主任吕汉阳博士认为,即便招投标没有问题,但法律规定,中标后的合同履约,禁止对关键条款进行修改,否则合同无效,因此有关方面应再次招标。

      谷辽海表示,公平公正是招投标最基本的原则,私下协商涉嫌串标,是对程序的严重破坏,这种暗箱操作容易滋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