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热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28.10.2014  17:5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也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法治建设提供了鲜明的指导思想和高效的行动纲领。”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兴奋地说,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对于每一位法律工作者来说都倍受鼓舞,心情十分激动。

  10月20日~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连日来,国土资源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纷纷表示,要结合自身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最重要是全面依法行政

  魏莉华表示,通过认真学习和研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她有两点深刻体会。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路径图。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写进了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总结我国17年来法治建设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魏莉华说:“我理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手段性目标,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结果性目标,即通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手段,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目标。”公报从推进依法治国要素体系化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明确了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了路径图。这是四中全会最重要的意义。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个系统工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最重要的是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要完善立法,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建立国土资源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按照全会关于公正司法的改革精神,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复议制度,发挥好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要创新普法方式,树立全民法治信仰,实现从法律意识到全民守法再到法治信仰的升级。

  她特别强调,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的重要财产权利,尤其需要运用法治方式规范行政权力,提升管理水平,维护群众权益。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已经形成了初具特色的依法行政制度框架体系。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中树立国土资源管理的法治权威,在维护群众权益中彰显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逐步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都提出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四中全会就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作出了具体部署。执法工作队伍担负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神圣职责,这次全会对于执法工作来说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他表示,从国土资源部执法局职责来看,主要负责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如何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任务十分艰巨。多年来,我们坚持严格执法,为了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自2000年以来一直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实施约谈、问责制度,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坚持规范执法,出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执法工作规则、规范,要求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使执法工作日渐规范化;坚持阳光执法,定期通报违法形势和案件查处结果,让社会公众监督,推动了案件查办。

  李建勤说,下一步,执法局将组织全员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精神,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切实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在法治轨道上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总目标,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也为包括国土资源管理在内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就地籍管理司的工作而言,重点要在两条线上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重大改革任务,既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又有赖于法治的保障,要实现其明晰产权、确认权利、维护权益的目的,既要求我们依法登记,又要求依法维护经登记后的不动产权益;另一方面,土地资源调查监测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将为国土资源依法监管能力的提升发挥支撑和服务作用。

  王广华表示,下一步地籍工作的重点,一是要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完成地方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结合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相关配套制度,颁布使用统一的簿册证书,搭建基础信息平台架构并初步运行;在明确确权政策基础上,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研究拟订权属争议调处的办法;深入开展基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研究。二是要扎实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适时开展专题和应急监测,提高国土资源监测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力推进土地调查监测数据在部内及部门间共享共用。

  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告诉记者,地质环境司将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梳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修订完善工作规则,依法全面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职能:一是对照部三定方案,逐项梳理工作事项及相关法规规章文件,明确已下放、取消及即将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要求,完善审批规程,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事指南,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三是要求每位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工作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和相应的权限范围内,完成相应的职责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改革

  部法律中心副主任叶明权表示,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为改革保驾护航。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需要极大的政治智慧和改革勇气去解决和完善这些问题。四中全会的召开,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和道路——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进。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主动立法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实践也证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改革,将是破冰的关键,无论是限权、放权,还是用权、制权,其公信力和执行力都将得到法治保障和经得起检验,也容易被各方利益主体所认同和接受,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和更深入的惠及全体人民。

  他说,一直以来,法律中心的核心任务便是为国土资源改革与发展提供法治服务与支撑,面对新的发展历史机遇,中心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中心在法治研究支撑方面的特长和优势,为国土资源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进作出新贡献和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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