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杭闭会
本网讯 5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杭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举行;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行政区划调整,已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乡镇,不再参加本次换届选举,其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任期结束时间,与本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一致。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按国家核定数批准浙江省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85.3亿元;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大气防治条例》、《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关于修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及宁波、嘉兴、湖州报批的3件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省及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夏宝龙在讲话中,着重对G20峰会筹备工作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要强化对G20峰会组织筹备的法治保障,为盛会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授权省及相关设区的市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以确保G20峰会顺利筹备和举办,这件事抓到了点子上。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把依法履职与服务保障G20峰会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强督查、督导,提供支持、支撑,为举办好峰会展现人大的应有担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尤其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严把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本次常委会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修改了选举实施细则等重要法规。接下来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好调研、培训、宣传、协调等工作,全面掌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毛光烈、冯明、刘力伟、厉志海、娰健敏以及秘书长厉月姿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熊建平、省人民法院副院长林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王祺国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10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