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试点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优化区域师资配置
作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区,舟山市定海区选取9所城区学校为试点,探索实施多轮竞聘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着力推进“县管校聘”新型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一是突出“县管”,优化行政部门资源配置路径。成立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细分工作职责。由编委办、人社部门负责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和岗位设置总量, 并实行总量控制。由教育局行使编制和岗位资源的支配权,统筹管理教师编制分配、招聘使用、交流轮岗等具体事务。在核定的全区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岗位设置总量内,教育局深入试点学校精准调研,并多渠道、多对象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10余次,科学制定“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新闻媒体宣传,全方位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的政策解读,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校聘”,激活教师校方双向选择通道。试点学校分别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和竞聘程序,采用校内竞聘申请、直接聘用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三种形式,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对申请校内竞聘的教职工,优先聘用在原岗位履职表现优秀、满工作量且群众评议良好的人员;对申请跨校竞聘人员和校内竞聘未被聘用人员,组织其在空缺岗位统一公布后参加跨校竞聘;对三年内退休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重病教职工安排在学校直聘岗位,以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在聘用结果公布无异议后,试点学校612名教职工均按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共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总数的31%。其中,594人在校内直接聘用或校内竞聘上岗,10人参加跨校竞聘被意向学校聘用,8人经组织调配交流至农村学校。
三是健全配套机制,加大改革实时推进力度。在“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期间,区教育局同步推出监督调解机制、分类考评机制和待岗退出机制,以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试点学校竞聘工作所有方案、数据、结果均即时公示并报教育局审核,并接受局纪检组和教师代表的全程监督。区、校两级成立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小组,负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教职工聘期考核将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并作为教职工下一轮竞聘上岗、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此外,对履职情况较差的教职工,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调整其岗位或作待岗处理,倒逼部分教师珍惜现有岗位,激发自我提升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