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民宗局坚持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

21.12.2015  17:41
 

路桥区民宗局坚持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

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路桥区民宗局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认真开展民族宗教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向民族宗教干部、镇(街道)统战委员开展普法教育。每年列支专项经费购买民族宗教理论业务、政策法规书籍,制定学法计划,采用专题学习和日常学习相结合的,坚持每周学法。

二是坚持向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利用社区居民代表会、党支部会议、宣传栏、横幅、宣传单、短信息、开展社区活动等方式,宣传《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同时,路桥区民宗局坚持每年走访少数民族群众较多企业,进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

三是坚持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路桥区民宗局每年及时制定全区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就年度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坚持每年组织宗教界人士学法一次,举办一次政策法规培训班,开展一次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举行一次送法到宗教场所(赠送宗教政策法规书籍)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学法、普法氛围,大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

路桥法制办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