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局“三举措”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25.01.2017  17:36

  近日,拱墅区统计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王杰局长所作的《秉持浙江精神务实改革创新 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结合拱墅实际,以“三举措”精心谋划全年统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1 、提升质量,加强统计公信力建设。一是抓全抓实单位。 依托“五证联办、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强化与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编制、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频率,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抓齐抓全基本单位,抓实抓准基本信息,对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单位按统计制度规定及时纳入统计年(定)报范围,提高统计单位的“入库率”、“升规率”。 二是落实统计档案制度。 继续完善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一项目一档案”制度、重点贸易企业“一企业一档案”制度,夯实统计基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统计专业推广。 三是加强统计培训。 除统计年报培训外,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统计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观念、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部署落实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统计职称报考工作,促进统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素养;完善“运河统计讲坛”,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实地考察等形式,不断开阔统计干部视野,增强统计改革创新主人翁意识。 

   2 、立足诚信,加强统计法治力建设。一是加大统计普法宣传。 按照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街道、社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月,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统计执法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普法、在服务中传法、在执法中护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二是加大统计规范化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街道统计工作巡查,向街道提出整改建议书和整改期限,实行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统计单位争创省、市、区级统计诚信单位称号,推动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是加大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和曝光。 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统计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和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3 、打造铁军,加强统计凝聚力建设。一是加强党建。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双岗双责”机制,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统计调查工作总体布局,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是健全局内部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出台、修订管用的制度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刚性约束,提高干部职工的主动作为和担当意识。发挥党支部和工会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和文体活动,打造活力机关;定期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安排参加全区性重大项目挂职锻炼,丰富工作经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竞争上岗,为年轻干部施展才华和抱负提供舞台。 三是加强统计系统干部管理。 加强街道(园区)统计队伍管理,提高工作责任心、统计业务和指导能力。发挥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增强部门统计职能,共同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重点产业、信息经济等统计工作,探索建立重点产业平台统计监测制度;完善部门综合数据采集共享平台,适时推出“数据拱墅”APP系统,发挥统计数据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