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从三方面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17.12.2015  17:08

      政府采购预算是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的依据。滨江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2015年从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严格采购预算编制。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和经费预算、资产配置标准,认真梳理货物、工程、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确定合理采购需求。认真对照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结合单位现有的资产情况,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编细编实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二、严格采购预算审核。
      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核采购项目的完整性:具体包括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存在漏报,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具体明确;二:审核采购项目的合理合法性:具体包括项目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资金保证、采购“档次”是否合理、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三:审核采购项目的真实必要性:具体为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防止采购单位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四是审核采购项目的关联性:具体包括是否存在着人为肢解和拆分采购项目的问题、是否存在无关项目人为整合的问题。
      三、严格采购预算执行。
      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确定后,将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预算有效有序执行。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期间,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预算部门将全面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如若在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中出现问题,将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预算部门共同商讨解决。(工作单位:滨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