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主动构建“无违建”创建长效管控机制

28.08.2015  00:49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操作指南,明确了全区统一的违法建筑起算时间、应当拆除、暂缓拆除、予以保留、补办手续等相关情形,供各镇(街道)参考执行。其中梳理的6条暂缓拆除情形,可通过“社区公约”、美化改造等形式予以规范。同时,制定实施了关于设施农用地、农(渔)家乐用地管理、部分违法建筑补办审批手续等相关意见,确保行政执法有章可循。
  二是积极创新违法建筑管理体制。在省内率先出台《私人建房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将原先由规划部门审批的私人建房许可委托镇(街道)办理,明确由各镇(街道)统筹辖区私人建房“批管拆”一揽子职能,并推行“一房一档”制度,确保违建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同时调整下放2个综合执法分局、9个综合执法中队,人员199人,由属地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体制调整后,一线执法队员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三是有序推进旧城有机更新。依据新区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旧城区改造提升专项规划等,初步完成了畚斗岙东侧地块、沿港西路地块等旧城改造地块的控规编制工作。同时,结合百里滨海大道定海段项目建设,启动了竹山门路两侧地块拆迁安置小区规划工作。在不断完善规划编制的同时,分批次启动了旧城改造项目建设。今年,该区计划实施东门交通综合体项目、蓉浦公寓工程等旧城改造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逾40万平方米。其中,东门交通综合体项目已完成全部桩基工程、主体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地上4层主体结构施工等,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70%;蓉浦公寓工程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竣工验收;海城雅苑工程和竹山安置区将于年内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