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一化双选三能”提升城管队伍执行力

16.10.2015  11:16

为进一步提高队伍执行力,增强队伍的素质和活力,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岩区分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创新干部管理机制,率先打破“铁饭碗”,在分局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化双选三能”,达到了活化干部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管理能力的目的。主要做法是:

一、推行“全员职员化”。

分局以“打破身份界限,职级界限,资历界限”为核心,破除干部使用中论资排辈的陋习和迁就照顾的思维,建立不拘一格的选拔任用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主动对接行政执法具体内容,清零原有岗位和资历,以战斗力为唯一标准,把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最大的资本,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人岗双向选择,一人一岗,人岗相适,公平竞争。“全员职员化”改革激发了城市管理队伍工作积极性,明晰了工作责任,克服了“不作为”现象,使所有执法队员都认真履职、不敢怠慢。

二、开展岗位和人员双向选择。

针对城管执法部门人员众、岗位多的特点,分局畅通干部使用渠道,开展岗位和人员双向选择,要求一般干部都根据自身的能力条件填写意向性岗位(志愿),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按照岗位职数和他们的一贯表现提出意见,由分管领导择用,局党组综合审定。被择用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未被择用人员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三个月,待岗期间不安排固定职位,由党组临时指定工作、分配任务,期间扣除其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3000元,并要求他们主动端正态度,加强学习,认真履职,积极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争取早日被择用。本次双向选择后,1名同志被待岗,3名同志予以诫勉谈话,限期整改,11名同志进行了岗位的优化调配。通过岗位和人员双向选择,既严厉惩处了个别工作态度不端者,达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又充分发挥了广大干部的特长和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实现了人员的科学配置。

三、完善“三能”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分局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增能减机制建设,使人岗相适度进一步增强,广大执法队员都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人员能进能出。进一步完善局岗位设置,定岗定员,不断优化城管执法队伍结构,打开退出通道,对工作态度不端、素质能力不胜任的工作人员,通过待岗、限期改进、整改性交流等方式,促其端正态度、转变观念,以严管端正其态度,提高其综合素质。二是干部能上能下。建立以竞争、择优、透明为核心的中层干部选用机制,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优进绌退,确保选贤任能,使能者得其位、尽其才。三是待遇能增能减。加快建成绩效智能平台,加强工作考核,使工作绩效更好地体现在工作待遇上。对于待岗人员,第一次扣3000元,如未整改到位而继续待岗的,再扣5000元,如第三次连续未择用而待岗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且报上级组织进行整改性交流。(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