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0.05.2015  10:10
              为了规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行为,维护流通秩序和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店铺零售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起草了《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


  2.登陆 商务部网站 (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5日。


                     

商务部


                  2015年5月5日



   点击查看附件:《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