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法制办召开“三严三实”之“严以修身”专题学习研讨会

06.07.2015  16:13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6月30日上午,市法制办召开了以“严以修身”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靳伟作了以《严以修身,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为题的的专题党课,徐君安、任辛、顾忠平3位同志从不同角度谈了各自的学习心得体会。

靳伟副主任指出,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修身不仅仅是关乎个人修养的问题,还关系到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更是关系到“为谁当官、怎样做人”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修身中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让道德修养日有所进。要做到严以修身,须做到以下四要: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二要严守政治纪律;三要始终锤炼党性;四要时刻防微杜渐。

党支部副书记徐君安同志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是“严以修身”的核心内容,而要强化党性修养,则要切实增强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识:一要切实增强党章意识;二要切实增强信念意识;三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四要切实增强廉洁意识。

妇委会主任任辛同志认为,“严以修身”,首先需要正视修身不严的问题,党员干部从严修身做人、为官从政,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做到“心正事正”;其次要砌好信仰的基石,第三要加强学习,在修身正己上求实效;第四是要落实到工作中。“严以修身”就是一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人生修行。

秘书处副处长顾忠平同志从什么是“严以修身”、为什么要“严以修身”、如何做到“严以修身”等几个方面谈了自己的体会,他认为:要做到严以修身,一是要坚持读书,不断学习;二是要修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三是要修敬畏之心,自觉遵纪守法;四是要修能力,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党组书记、法制办主任张利兆最后作了总结讲话,强调每个党员干部首先要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尤其作为法制人,公正廉洁是最根本的修身品德;其次要形成坚定的法治信仰。只有每个法制人都具备这样的品德和信仰,我们的法治建设才会有强大的推动力。(宁波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