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宗局四举措切实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02.05.2018  19:12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第686号令,发布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市民宗局四举措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列为2018年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等,加强工作安排部署。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召开培训会、学习会、交流会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各区、县(市)民宗局,市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负责人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策解读专栏,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释义和解读;投入3万元编印了20000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读本,发放到各区、县(市)民宗部门和市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

四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选派干部,深入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宗教院校、市属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新修订《条例》专题讲座和工作指导。今年以来,已经派人赴余杭区、净慈寺等地进行宣讲,大力营造了全市宗教领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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