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李卫宁副主任到省伊协调研

24.05.2018  14:42

5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一行8人就宗教团体贯彻实施宗教法律法规及教风建设到省伊斯兰教协会调研,省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郭剑彪、省民宗委副主任莫幸福等陪同调研。省伊协会长马杭清,副会长兼秘书长沈少春,副会长马生良、马富强、魏志明、马飞等参加座谈会。

省伊协会长马杭清介绍了我省伊斯兰教基本情况,汇报了近年来省伊协坚持“中国化”方向,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开展解经巡讲,规范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穆斯林礼拜点管理,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工作。各位副会长介绍了当地伊斯兰教情况。

李卫宁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对省伊协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省伊协成立虽晚,但起步晚、起点高,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维护信教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卫宁副主任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省级宗教团体,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好、落实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个“”:一是“正方向”。要坚定不移地走伊斯兰教“中国化”这一根本道路,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守中道,反对极端,抵御渗透。二是“正法纪”。要提高伊斯兰教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正确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宗教活动,切实保障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三是“正能量”。各级伊协和场所组织要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充分发动广大穆斯林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人大民宗侨外委有关领导和省民宗委宗教三处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