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法院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

03.02.2016  10:42

      一是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安全细节。牢固树立警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要求保证警力配备,规范执行警务任务,对每次警务活动进行分解细化,把任务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重点把握看守所提审、庭审押解、还押等安全环节,严密防范所提押的被告人脱离执勤司法警察管控或与刑满释放人员、旁听人员混淆等情况的发生。在执行看管的过程中紧盯犯罪嫌疑人,对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分开关押,防止其串供,严防被告人自杀、自残、脱逃和传递违禁品等违规情况出现。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做好身份核实。在执行刑事案件庭审警务保障任务时,司法警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所提押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三核对”:提押对象出看守所前核对、上囚车前核对、上法庭前核对,认真加强在押被告人与取保候审人员区分、识别,禁止庭审期间或庭审后随意安排被告人会见他人,从提押到返押,全过程贴身押解,有多名被告的庭审,分别在他们衣服上张贴数字标识,确保所提押被告人始终处于执勤司法警察的控制范围,防止因工作漏洞而出现被告人脱逃等意外情况。

              三是加大安检力度,排除不明身份。严格落实“逢进必检”、“逢疑必查”要求,采用机检和人检有效结合的方式,仔细核对受检人员的有效证件,在刑庭安检口新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系统,提高身份识别效率,防止不明身份的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同时,密切关注受检人员进出安检口的动态,在刑庭安检口增设受检人员进出专用登记本,并对进出安检口的受检人员进行身份审查登记,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的阴谋,防止破坏活动和悲剧的发生,维护好司法权威,严惩任何亵渎法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