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路桥分中心不断提高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服务水平

28.08.2015  18:49
  由于贷款的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受到广大职工的青睐,职工在购房时会先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因部分借款人对自身还贷能力估计不足、还贷意识差和债权债务纠纷等原因造成无力偿还,逾期贷款现象长期存在,上门催讨、法院诉讼时有发生。有效地管理逾期贷款不仅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路桥分中心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路桥分中心连续六年保持贷款零逾期率。
  一、狠抓源头管理,严把贷款审批关
  中心坚持把确保资金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秉承严格执法理念,一丝不苟贯彻落实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相关规定,狠抓源头管理,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加强条件审核。对每一笔贷款的受理,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审核贷款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同时对职工的还贷能力进行审查,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加强信用管理。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严格审查,对存有严重不良信用、无还贷能力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严控潜在风险。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关于“月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的规定,正确对待贷款中潜在的风险点,对符合贷款条件但月还贷金额超过相关规定的借款人,增加有稳定经济来源的贷款保证人,提供共同还贷担保。通过从源头上保证每笔贷款的还贷质量,为贷款零逾期率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狠抓服务管理,力争逾期贷款零发生
  在严把审批关的基础上,路桥分中心不断健全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质量。针对产生逾期贷款的不同性质、特点,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加强逾期贷款管理,有效促进了每月贷款的按时回收,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
  一是引导职工选择合理还贷计划。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借款人的家庭稳定收入情况,主动引导和建议职工选择合理的还贷期限,以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二是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在贷款审查环节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主动提醒潜在的法律责任;贷款发放后,主动提醒还贷时间、还贷金额。加强与受托银行的合作,利用银行贷款系统自动发送贷款发放、还贷金额不足提前5天提醒、逾期还贷等短信,同时依托统一短信平台,及时告知职工逾期还贷金额和已产生逾期贷款不良记录等信息。三是深入一线上门服务。借款人出现多次逾期时,我中心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担保人以及其单位领导了解逾期产生原因,同时通过《律师函》,告知借款人履行还贷义务和发出诉讼提醒。四是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对因债权债务原因导致无力偿还的借款人,立即委托律师对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和保证人进行资产调查,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老赖”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借款合同》中关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前终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有逾期贷款不良记录的借款人,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每年还贷提取或当月冲抵业务。
  三、狠抓宣传教育,树立正确还贷理念
  路桥分中心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三笔账”的宣传,让广大职工认识到不守信用会得不偿失,使广大职工树立良好信用理念。 一是信誉账。积极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引导广大职工算好信誉账,认识到每笔贷款的逾期情况都将记录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不良记录保持5年之久,任何信用污点将严重影响日常工作生活,对今后的求职、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等方面产生不良后果。二是经济账。主动宣传违约责任,引导广大职工算好经济账,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后,按规定要承担大额的罚息,一旦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拍卖费等诸多费用,对逾期者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三是名誉账。积极引导广大职工重视信用、珍惜名誉,使借款人意识到逾期贷款在进行情况了解、上门催讨,特别是申请法院执行时,会让自身的名誉受到严重影响,这种隐形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通过以上方法,在社会中形成了一种按时履行还贷业务的良好氛围,使按时还贷变成借款人的自觉行为,逾期贷款管理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任务重、社会效益大。下阶段,路桥分中心还将时刻紧绷资金安全这根弦,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以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