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02.12.2016  05:38

日前,义乌市审计局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实施细则》,该细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为目标,突出体现了以下几个特征:

降风险 。降项目安排风险,采用编制年初计划的方式确定全年结算审计项目,并逐步调减造价审计规模,提高抽查复审比例。降廉政建设风险,采用“随机抽签、兼顾公平”的方式分配项目,同时从选公司转变到选人,采用“单位申请、择优确定”的方式确定主审人员。降审计质量风险,通过审计重点确定、初稿提交、争议问题解决、初稿和终稿差异原因分析、质量复核等重点环节把控,来提高审计质量。

明责任。 明确投资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投资科负责项目计划编制和审理工作,投资中心负责具体项目实施;明确审计组和协审之间的职责,协审对工程量和价的计算结果准确性负责,审计组负责对协审提交的争议问题进行解决;明确审理和审计组之间的责任,审计组为审计质量第一责任人,后续审理人员对审理内容正确性负责。

提效率。 限时完成。根据项目规模和难易程度,确定计划完成时间。同时建立初稿的限时提交、汇报和考核制度,分级限时。建立争议问题解决的分级限时办结制度,依次由组长、中心负责人、投资科和局分管领导限时解决。不能办结的依次移交后续人员办理;突出重点。以经得起司法鉴定为出发点,简化文书流转等程序性工作,突出审计质量的“四级”把控。

求规范。 规范协审。修订完善《协审工作操作指南》,同时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发投资审计监督管理系统,将全部过程性资料在系统中进行流转,实现痕迹化管理;规范过程,对实施过程中的询价、现场查看、审计询证、移送、投资文书流转、考核以及归档进行了规范;规范审理。将投资科和中心之间的交叉复核作为审计过程中质量把关的重点,同时明确各环节之间的审理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