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出台《嘉善县水利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3.01.2016  10:08

  日前,《嘉善县水利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按照该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起,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在全县水利施工建设市场中承接200万元以上合同额的施工企业全部实行诚信管理考核。

办法》明确,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由企业基本诚信考核和项目部诚信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从企业取得的业绩和荣誉情况、企业内部管理和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在施工活动中的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值加减,根据最终分值对相应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合格、较差五个等级,并据此开展差异化管理。同时,该信用等级结果将与水利建设市场招投标相挂钩。

该《办法》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更加有效地打击水利建设行业违规行为,确保水利建设市场的良好秩序。(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