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02.12.2015  18:54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近日,德清县政府出台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推进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创新内部审计理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努力构建单位审计监督新网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在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方面的监督保障功能,最大程度服务德清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分档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各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价值;应当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目标考核,保障工作条件。

意见》指出, 要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机制。 审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加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协作融合;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各主管单位履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管,从根源上减少问题的发生。县内部审计协会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服务指导,不断提升行业自律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