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唤醒乡村“沉睡”资源

30.08.2018  18:55


一是开展试点,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等“1+10”政策文本,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2600万元,重点用于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激励,探索多种形式助力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

二是加大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对租赁农村闲置农房(宅基地)发展养老、乡村旅游、创新创业等融资给予支持,如浙江逸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凭流转证书增信功能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获得500万元授信。同时,扎实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国家级试点,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提高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规模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指标中的权重,引导更多银行机构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三是因地制宜,挖掘乡村旅游潜力。大力挖掘村庄农房作为休闲旅游资源,在攻坚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同时,配套制定乡村旅游扶持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如对开展好的民宿项目和村庄集体分别提供每个客房0.5-1.5万元和10-100万元的奖励,对评定为浙江省A、2A、3A级景区村庄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30万元奖励,打响乡村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