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到浙江调研

31.03.2017  16:37

  日前,全国人大农委正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改工作,为了做好法律修改工作,了解和掌握林业实践中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上述法律修改小组成员单位的国家林业局,派出政策法规司和林改司有关人员到我省开展立法调研。

  3月28日至29日,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淑新带队,一行3人到浦江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在浦江期间,调研组先后来到虞宅乡桥头村林地股份合作社、云榧谷家庭林场等地,听取专题汇报、座谈、走访林业基地和农民面谈,广泛听取地方各级干部、工商业主、基层村干部和普通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李淑新指出,此次两部法律的修改以大稳定为前提,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小调整为目的开展工作。好的思路、好的想法出自基层,好的做法、好的解决方法也在基层,广大农民、基层干部在积极探索创造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同样需要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支撑。只有修改完善,才能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解放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李淑新赞同浦江基层干部群众对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发专业合作社法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肯定了浦江在林地股份制改革和香榧产业发展中的好经验及保护生态的决心和力度。

  3月30日,调研组到衢江区开展专题调研。在衢江区期间,调研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衢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林业局林权工作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专题汇报和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一行深入到该区湖南镇破石村、华家村,实地走访衢江区康美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华家林木管护专业合作社,采取和农民面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普通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该市在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发展现代林业中的创新经验。并指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出了新要求。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要求。调研组表示,将积极借鉴衢州各县(市、区)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在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探索创新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认真消化整理后形成调研工作建议,积极向全国人大农委反馈,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浦江县林业局、衢江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