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农业局“四步工作法”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29.02.2016  17:31
 

台州市农业局开创“四步工作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调处、分析、宣教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农村矛盾,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一是纠纷排查早预防。落实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季度一次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和平安综治工作形势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积极应对,提前介入,因案施策,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定纷止争。

二是积极调处化矛盾。加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联动,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优势,形成联动调解合力,及时消除矛盾。联合乡镇街道人员、村干部一起上门做知心人,打开心结。去年8月,临海河头镇一农户前来反映称其在天台县某农资店购买的马拉三唑磷乳油农药,施用在自家种植的生姜和芋艿上都出现死心和烂根现象,要求帮助调查解决。由于涉及两地,该局立即组织临海、天台两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前往农户所在地进行实地勘验,并在河头镇镇政府组织农户、经销商进行调解。当日双方达成谅解,农户获得补偿款6000元,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三是总结经验促提高。及时总结分析纠纷化解案例,强化对调解队伍建设工作。一方面,召开座谈会,通过案例讲解,交流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先进经验,着重对调解技能、文书制作方面进行培训。另一方面,依托局“干部学法提素质”项目平台,学习最新涉农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了调解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

四是送法普法暖民心。据了解,不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源于当事人不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为此,市农业局扎实推进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为农民朋友送上“饕餮大餐”。市本级通过集中教学的形式培训县(市、区)农业普法宣讲骨干,再由各县(市、区)重点培训本单位干部、乡镇、村一级宣讲骨干,将普法重点内容,通过他们在农村广泛宣传。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有效促进了法律法规的传播,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台州市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