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

16.12.2015  00:16
 

   为大力推动卫星城市、中心镇的华丽“蝶变”,助推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宁波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将卫星城市和中心镇的专项资金从1亿元增加到3.5亿元,土地、融资、产业等创新改革方案新鲜出炉。

  自2009年起,宁波市委、市政府着眼推进小城镇提升发展,部署开展卫星城市试点和中心镇培育工作。截至目前,8个卫星城市试点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投资年均增长率均高于全市平均值,城乡面貌日新月异,逐渐成为新的区域中心和城市体系中的重要节点。

  按照《意见》,到2020年,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将建设成为城市功能基本完善、地域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以城带乡成效显著的新型现代化小城市和区域经济文化中心。镇域内常住人口在建成区集聚率、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全镇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工业功能区增加值占全镇工业增加值比重均超70%,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1.7:1以内,建成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缩小到110平方米以内。

  产城融合、产城一体是小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今后,该市产业发展基金将卫星城市和中心镇重大产业项目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鼓励各类PPP投资基金、开发引导基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参与开发。同时,加快推进“多规融合”,将空间布局、用地计划、建设时序紧密衔接,谋划整合建设1平方公里的特色发展功能平台,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的集中,实现小空间强集聚、小平台优产业、小载体大创新,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此外,该市还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尽快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