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党组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知精神

03.12.2018  18:52

  12月3日,省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主持召开会议,厅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原原本本传达学省委办公厅《通知》精神后,每个厅党组成员都结合实际进行了发言。大家深切感到,《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的基础主干法规,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织密组织体系,提高组织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新时代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大家一致认为,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党以前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党支部这个坚强的“战斗堡垒”,未来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更需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让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发挥,大力加强党支部的标准化正规化建设,逐步建强党支部书记队伍,为实现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增添更加精彩的建设素材、贡献更多的建设经验。
  会议号召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 要领悟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紧跟省委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汇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找准工作抓手,不断拉高组织建设标准, 始终坚持狠抓党的建设不放松,突出组织制度落实不松劲、组织建设考核不折扣、书记队伍培训不断线和组织建设规范创新不懈怠,要注重总结推广“党建联动”、“红色工地”等好的做法,积极适应行业建设需要,探索创新党支部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行业的基层治理能力。 要把握职权定位,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 持续增强政治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不断健全党支部讨论决定或参与决定本单位(处室)重要事项的机制,同时要始终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支部建设的基本任务,持续强化党支部书记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激发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机活力。(厅直属机关党委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