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房源调整范围进一步放宽

27.07.2019  04:51

为进一步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管理机制,提高保障效率,体现保障人性化,近日,局结合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实际新增了因照顾需要等情况申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情形。也就是说,目前,杭州公租房保障家庭可申请房源调整的情形已涵盖因家庭人口增加、租金承受能力、重大疾病就医、工作生活需要以及互相照顾需要等原因,房源调整举措已累计惠及1024户保障家庭。

近年来,杭州将建立健全“杭州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推动住房保障向以租为主转变,保障类型以公租房为主,廉租房实现了低保标准2.5倍以内家庭“应保尽保”,公租房和廉租房在房源筹集、保障衔接上完全打通;不断扩大公租房保障面,提高保障及时性,调整公租房受理模式为货币补贴日常受理、实物配租预登记相结合,从而实现了对所有申请家庭的及时保障;不断提高公租房保障力度,提高货币补贴标准至18元/月/平方米,放宽收入准入条件,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放宽至低于61172元。同时,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动态管理为出发点,以建立健全房源调整管理机制为立足点,推出房源调整、房源调换等一系列便民举措,切实解决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的实际需求,大大提升保障家庭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市本级公租房已累计保障6万户,货币补贴保障1.2万余户,房源调整举措累计惠及1024户保障家庭。

据介绍,目前,公租房保障家庭可申请房源调整的情形主要包括: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增加;租金承受能力原因;家庭成员为两人(夫妻除外),其中一方满10周岁的;保障家庭夫妻双方的父母、成年子女在配租后因工作、收入等条件变化符合届时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准入条件;保障家庭因父母年龄或子女属于一类重大疾病患者等原因需要家庭照顾的,可申请调整至父母或子女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租房所在地附近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已选定二居室房源的申请人因工作、生活需要,可申请调整至与已选定的二居室房源同土地等级及以下的一居室房源或比原二居室房源高一个土地等级的一居室房源;家庭成员中有一类重大疾病患者,需就近就医的,可申请至就医医院附近的同户型或更小户型房源。

在此基础上,局进一步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效率和人性化水平,新增可申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情形,即父母与子女各承租一套不同区域房源的保障家庭,因家庭照顾需要,可共同申请调整至其中一套房源所在区域的一套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或承租较高土地等级房源的一方申请调整至承租较低土地等级房源一方所在区域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当双方承租房源的土地等级相同时,可申请调整至其中一方房源所在区域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或承租较低土地等级房源的一方申请调整至承租较高土地等级房源一方区域附近与原承租房源土地等级一致的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因该种情形申请房源调整的,原则上仅限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