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 体现“三性”成效

15.03.2016  19:11

 日前,宁波市审计局在实施2016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项目中,力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建设性,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省厅要求,体现审计及时性。根据省审计厅提出的“早定方案、早实施”要求,2015年12月,市审计局行事处牵头起草了审计通知和审计工作方案,并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发送到98家一级预算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1月和2月底之前分别完成自查和现场审计实施工作,阶段性工作均已顺利完成。

二是力促边审边改,体现审计有效性。审计机关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公车和油卡私用、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规范、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等问题,注重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督促对方在审计期间通过解聘人员、使用完善后的公务接待审批单、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等方式进行了有效整改,并着力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促进完善制度,体现审计建设性。审计促进了各单位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今年以来,部分单位又有一批政策制度陆续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审计价值,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把审计成果提升到更高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