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赴省人大汇报衔接“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改革工作

09.03.2017  22:33

  3月7日,张培国副厅长率环监处、环科院有关同志,赴省人大汇报衔接“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改革工作。省人大环资委赵玲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委有关同志参会。 

  我厅汇报了“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背景、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计划安排等。赵玲副主任委员对此项改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通过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有助于形成政府履行环保责任、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有助于推动各级政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双方还就发文形式、人大方面支持配合起草工作等进行了交流。 

  “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列入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计划,由我厅牵头负责。此项改革,是根据《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结合富阳区对乡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报告制度的探索实践,将报告内容拓展到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和重大环境问题,将实施范围延伸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层面,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通过印发实施《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完善整改落实、督办问责等机制,增强政府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压实压紧环保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