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02.06.2016  18:48

  1-4月,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03亿元,同比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增长9.4%,增速均比1-3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7亿元,同比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增长9%,增速均比3月下降0.9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乡村消费增长快于城镇。1- 4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681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比1-3月回落0.2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22亿元,增长11.8%,增速比1-3月提高0.1个百分点。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较快增长。1- 4月,商品零售5942亿元,同比增长10.2%,比1-3月回落0.1个百分点;餐饮收入662亿元,增长11.4%,增速比1-3月提高0.2个百分点。 

   按类值分,居住类和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 ,基本生活类商品较快增长, 汽车类商品小幅回落 。1- 4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家具类零售额27.3亿元,同比增长71.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37.4亿元,增长38.3%;通讯器材类零售额55.1亿元,增长32.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285亿元,增长16.7%;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316.9亿元,增长16.9%;日用品类零售额101.5亿元,增长26.8%;汽车类零售额967.1亿元,增长3.5%,比1-3月回落0.8个百分点;石油类零售额381亿元,增长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