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座谈会在衢召开

12.11.2014  16:53

            11月6日,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座谈会在衢州召开,全省11个地市民政局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执法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政有关专题培训和座谈会精神,回顾2014年全省法治民政建设情况,交流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体会,讨论了2015年全省法治民政工作思路,专题研讨了民政普法工作方案,进行了年度民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地扎实开展法治民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全省民政法制机构和民政行政执法机构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提出6点要求:

          一是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省民政法制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导向,切实加强各地的法治民政建设工作。

          二是 要以法治思维参与执法体制创新,健全民政行政执法机制建设。本着合理“分权”、协调运转的工作思路,准确定位各级民政部门法制机构、审批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定位,厘清职责,积极稳妥组织民政行政执法实践,做到在法治实践中积累执法经验、锻炼执法队伍、完善工作机制。

          三是 要充分运用权利清单的梳理成果。把权力清单涉及的内容做成流程图或便民手册,方便服务对象查阅,让人一目了然。

          四是 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探索运用社会治理方式,掌握主动,聚拢人才,健全决策机制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决策合法性评估和风险评估。

          五是 要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应诉应议案件,尤其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要赢得合理,输得明白,通过案件的办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是 在普法宣传上要创新手段和形式。在注重传统普法宣传手段运用基础上,也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政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