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城市景观风貌立法今日通过

30.11.2017  19:31

              2017年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针对城市景观风貌管理的立法,与国家大力推行的城市设计制度相衔接,加强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提出促进公共环境艺术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保障和推动“美丽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处、城乡规划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