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编委要求全县部门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16.09.2015  11:46

日前,松阳县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通知》,要求全县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设置内审机构,履行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年初,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特别是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有下属独立法人单位3个或3个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县政府《意见》,该县人民政府、编委、审计经过认真调研,决定在县府办等23个部门和西屏等19个乡镇(街道)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此举将全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