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中小学入学无需“房产证明” 是不是“学区房”取消了?

14.07.2017  10:41

本报讯 8月1日起,20个证明不再要求市民提供,这是杭州市近日首批公布的“取消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

这20个“证明”由杭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出来,涉及少儿医保参保、职工公积金提取、幼儿园入学转学等事项办理证明,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包括:在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商品房买卖时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不用提供婚姻证明;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入学、转学等(六城区)等,不用提供房产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不用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

在这20个“取消证明”中我们发现,办理“幼儿园、小学、中学学生入学和转学(六城区)”事项,取消了“房产证明”。

有人问——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孩子入学不用房产证啦?或者说是,学区房要取消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这些年杭州市的入学(园)政策一直比较稳定,讲究“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这其中户籍生的房产证是入学先决条件之一。

政策没有变,所谓取消房产证明是针对一部分人群。”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现在杭州市六城区入学排序要遵循一表、二表、三表等顺序,即便是同一表生中,也存在差异,入学排序也存在先后的情况。

为此,每年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报名前,学校(幼儿园)都会进行摸底,比如像家里有多套房的、孩子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子里同时父母在外有房的,相对来说入学排序要靠后些。

当然摸底会存在误差,过去教育部门会要求疑似上述情况的家长,提供自己的房产情况,最终确定入学排序,保障公正公平。 这位负责人说,以前这个“房产证明”需要家长自己去房管局开具,现在教育局和房管局进行信息共享后,家长就可以“少跑这一趟”了,这个“证明”也就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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