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再优化 8月1日后公租房申请更精简

28.07.2017  15:21

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的办事体验、更好的便民服务。近日,记者从杭州市住保办获悉,今年8月1日起,市民申请公租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公积金以及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更少,办事更加便利,这是市住保房管部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又一便民服务。

自今年杭州市推出“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以来,局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除了前期已全部实现的公有住房出售确认、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等涉及住房保障的八大事项“最多跑一次”。在房产交易、物业维修资金申请、房产查档等多个方面也不断拓宽便民服务,全面推进住保房管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前,局根据省建设厅指导目录,最终确定并完成5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落实工作,占总事项的比例达到92.5%。

据市住保办介绍,8月1日后取消的房产证明是指申请家庭名下或户口所在地房产已办理个人权属登记的,无需再提供房产证明,但申请家庭涉及在杭州市区批地建房、农转居安置或承租单位自管房(军产房)的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取消社保连续缴纳证明是指申请家庭成员在杭州市缴纳社保的,无需提供社保连续缴纳证明。但申请家庭成员缴纳非本市市级社保的,仍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同样地,申请家庭成员在杭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连续缴纳证明。但申请家庭成员缴纳非本市市级公积金的仍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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