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22.10.2014  19:11

  今年被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的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法官朱学军,从1992年独立办案起,牢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围绕“调和、调顺、解忧、解难”的调解宗旨耐心沟通,公心断案,他经手的案件调撤率达84.32%。2009年3月,江干区人民法院根据朱学军热心、擅长调解的特点成立了全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姓名命名的“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朱学军先后荣获杭州市劳动模范、浙江省十佳调解能手、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面对荣誉,朱学军说,我的向往和追求是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