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借机借力借威”高效推进特色小镇统计监测

05.11.2015  16:13

  特色小镇是聚合资源、提升特色产业的新载体,是谋划大项目、集聚创新要素的新平台,是打造品牌、展示形象的新景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色小镇的创建采用“宽进严定”方式进行,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明显、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为实现这一目标,描绘这一愿景,台州市统计局从多个方面入手,借机借力借威做好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有质有量有效推进台州“特色产业+”经济。 

  一、借督查之机,深入基层调研。一是下基层勘实情。9-10月,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台州市统计局借专项督查之机,带着统计监测制度的设想,带着如何全面、科学反映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进度和成效方面的思考,随督查组深入该市特色小镇现场,了解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充实和完善统计监测指标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接地气广纳言。专门召开由县级统计人员和特色小镇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探讨如何建立市级特色小镇统计监测方案,同时,研究讨论对省级特色小镇监测指标对市级特色小镇的适用性、科学性、合理性,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统计监测制度的指标设计更加符合特色小镇的实际情况,反映特色小镇创建的特点。三是多提议履好职。统计监测指标不仅要能反映着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进程、工作成效,反映“特色”建设,更要能量化评估特色小镇建设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度。市统计局认真研读《浙江省省级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制度(讨论稿)》后,结合该市的特色小镇建设的实际,结合收集到的基层心声,提出了十几条反馈意见,并有多条被省里采用,如推迟特色小镇季报时间等,为台州市前三季度特色小镇基础资料的收集和上报预留了较多时间。 

  二、借部门之力,推进监测工作。一是强基固本。特色小镇作为台州市的新生事物,大部分小镇未配备统计人员或统计业务不熟,但省里要求特色小镇首次上报时间截止为10月20日,扣除国庆节放假7天,小镇仅10多天时间准备台账、收集资料、上报数据。考虑到任务紧迫性,台州市市统计局在完成省局培训后,在10月初召开县市区统计局开会,传达省局特色小镇监测工作培训会议的精神,讨论如何完善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对特色小镇指标体系再讲解、疑问再解答,强基固本,并要求其沉下去,助小镇一臂之力。二是以会代训。特色小镇统计监测指标反映特色小镇税收、就业、投资、产业规模、产业集聚、生产、生活、生态、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指标涉及到宣传、发改、旅游、经信、科技、建设、财政、国土、文化、环保等各个部门。为此,该局积极谋划,及时与三个省级特色小镇沟通,要求其主动对接发改局,召开特色小镇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借部门之力,推进监测工作,确保前三季度省级特色小镇首报工作进展顺利。三是联席优势。下阶段,台州市统计局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将特色小镇建设纳入统计联席会议,借用联席会议之力,对特色小镇建设真正做到底子清、目的明、措施实、效果好,切实做好台州市的“特色小镇+”经济。 

  三、借法律之威,做实小镇数据。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统计监测工作也是如此,作风要实,工作要实,数据要实。一是应统尽统,真实反映。指导并帮助特色小镇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日常报表建立等工作,对可直接取自原始资料的数据要做到数出有据,对不能直接获取的统计数据,要在认真指导下,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以及小镇建设的实际推算,确保数据科学、逼近真实,从源头控制好数据质量。二是严格审核,定期抽查。市、县(市、区)统计局为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不仅要负责统计监测制度的解释、业务指导,更要主动担负起工作检查、数据审核工作。为此,对小镇上报的数据,县市区统计局要初步审核验收后上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再次审核验收,另外对有疑问的数据要及时与小镇沟通或深入小镇实地查看,利用《统计法》之威,做好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工作的检查和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三是加强执法,严肃追责。按照《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浙特镇〔2015〕7号)文件要求,对弄虚作假、逾期上报或未报的,在季度通报中一律作零上报处理,在年度考核中一律作不合格处理。因此,要坚持依法统计,不得虚报、瞒报、迟报统计数据,确保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