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要求依法监督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

22.12.2014  16:08

日前,宁波市局强调必须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并从三方面部署扎实推进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严格依法实施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以提高一般程序案件成案率为重点,加大对“四上”单位、重大项目等重点对象的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通报各类瞒报虚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以确保部门统计流程规范、数据准确为核心,会同市服务业办等部门定期开展部门统计工作督查、检查并将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形成对部门统计行为的刚性规约。继续联合市级媒体通过“以案说法”栏目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曝光频率;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依法公示失信企业(单位)信息,提高统计违法成本,确保统计数据源清流洁。

二要强化基础数据质量管控。 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机制,严格数据比对分析,开展差异单位核实更新,确保名录数据和经普数据衔接;严格申报基础资料审核把控,进一步提高“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通过率,从源头杜绝各类虚报、瞒报、漏报问题;继续配合做好“无转有”、“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数据质量评估标准体系,落实投资项目片区核实制,积极开发实用的网报审核程序,加强多级联审,确保基础数据质量全过程、规范化管控,牢牢守住统计工作“生命线”。

三要完善依法统计的制度机制。 继续开展《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修订调研论证,进一步完善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在全市系统全面建立并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约谈、被执法企业回访等制度,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程序,探索构建片区统计法制工作常态化机制,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化统计“六五”普法,加强市、县统计干部全员法制教育培训,增强面向党政干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实效,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和媒体、网站、微博等平台创新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方式,促使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自觉学法、敬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