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1.10.2014  11:13

    国法高于党纪 党纪严于国法

    “权大还是法大?”无论是在讨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时,还是处理现实中的具体事例案件时,这个问题都会被人提出来。

    事实胜于雄辩,官至政治局常委,违法乱纪,照样受到处理。下一步,依法审判,也是铁板钉钉。这铁一般的事实,总可以让那些人信服了吧。

    不必回避,虽然我们坚信邪不压正,但对这问题认识不清的人确实为数不少,甚至有相当部分的党员领导干部也执迷不悟。所以,强调依法治国、强调法制观念,不管怎么突出都不过分。有观察者指出,以一次全会主题的规格,确立“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澄清某些思想误区、在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形成共识是极有必要的。党和法的关系,正是如此。

    在笔者看来,人民日报在四中全会召开时刊发的社论《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相当到位: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十六个字,全面精辟地论述了党与法的关系中地位和作用——党是领导者,是保障者,也是遵守者。

    2012年的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习近平在会上发表讲话,重申宪法高于一切,指出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任何组织,自然包括各个政党。

    从这次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来看,首提“法治体系”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的司法机构,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对于推动法治必将起到积极重大的作用,佳效可期。

    依法治国,体现在党内,就是依法治党。“国法高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紧接着四中全会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对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党”作出部署,要求排出完善党内法规的时间表。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紧锣密鼓。

    | 经典引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旗帜鲜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 妙趣漫画 |

柴立青 绘

    | 实践样本|

    以法治理念引领改革前行

    年初以来,杭州就按照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杭州建设,以法治引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以重点突破提升关键领域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作用,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杭州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经过8年多的努力,法治杭州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制建设、社会治理、依法行政、司法工作都有序推进,为杭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2013年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杭州市满意度89.7%,高出全省平均值1.3个百分点。同年,杭州也被全国普法办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黄公山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