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用价格杠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扩大差别电价水价实施范围

13.06.2016  15:20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为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日前,河北省将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设备用电、用水。

  2008年,河北省开始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企业装备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高耗能企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装备用水,在政府规定水价(水资源费)基础上每吨分别加价4元和2元。

  2015年,河北省依据相关规定,又将钢铁企业拥有的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纳入淘汰类生产设备。同时,加大工业用水差别水价的实施力度,扩大差别水价加价行业范围,由现行的8个高耗能行业扩大到所有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设备用水。

  河北省要求,今年各市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要认真落实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差别化价格政策,将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设备用电、用水;对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同时,各市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相关措施,加大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特别是唐山、邯郸、石家庄、廊坊、秦皇岛等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较重的市,要积极发挥价格政策倒逼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去产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