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浙江余姚占补平衡指标实行台账管理

30.01.2018  00:14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实施台账管理,台账中有足够耕地指标余额的乡镇街道才可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通知》指出,全市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按项目性质实行市和乡镇街道分别承担。市级项目由市统筹解决,乡镇街道项目自行解决。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乡镇街道,在市内或市外统筹解决。

  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实施台账管理。经验收合格的占补平衡指标,按乡镇街道建立台账,明确登记地类、面积、耕地等级等内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及时增减、定期核准,确保正确无误。台账中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余额的乡镇街道才可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作为新办法实施的过渡措施,2018年9月1日前乡镇街道上报建设用地项目,占补平衡指标仍由市里代为落实,但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必须立项数量和质量相等的垦造耕地项目,并承诺按时竣工,归还指标。

  《通知》规定,占补平衡指标实行差别化收购标准。乡镇街道产生的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统一收购、集中管理。为了鼓励乡镇街道建设高质量水田,实行差别化收购办法。通知下发之日起验收的占补平衡指标,收购价格按照质量等级差价收购,水田最高6等为每亩20万元,最低9等为每亩13万元;旱地不分等级,每亩8万元。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市农办、农林、水利、财政等部门的涉农项目尽量选址在高标准农田潜力区,整合全市涉农项目资金。乡镇街道按照下达任务做好项目选址,并按照相关规范实施。

  乡镇街道根据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质量相当、数量相等耕地的要求,实施“旱改水”项目耕地质量必须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个等级以上,验收后种植两年以上水稻。乡镇街道产生的“旱改水”指标经验收后,由市统一收购、集中管理,用于保障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占补平衡,收购价格定为每亩6万元。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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