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内部审计工作连续九年获得“双优胜”

08.01.2016  17:34

 日前,余姚市审计局再次被评为浙江省审计厅2015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优胜单位,这是该局连续9年获得浙江省、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双优胜”佳绩。2015年,余姚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分类指导,提升服务能力,使内部审计工作继续领先。

一是扎实推进“百村审计”。2015年是该市第四轮“百村审计”(三年一轮审)起始年,将群众比较关注的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民生实事工程及下属单位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全年共组织开展村级审计项目114个,审计总金额30.05亿元,收回各类款项411万元;共组织村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615个,送审金额5.94亿元,核减工程款0.34亿元。

二是建立联系指导制度。市审计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和科室联系内部单位制度,印发了《余姚市审计局联系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审计指导内审工作的职能,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以及民营企业、市属企业内审会员单位的内审工作进行联系、指导,2015年共走访联系了34家单位,推动完善了各单位内控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三是健全多方融合机制。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经责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对接与联系,相互融合工作。共派出20多人次协助纪检、监察开展信访调查4件,参与市纪委巡视工作以及对部分乡镇街道津补贴进行回头看检查等工作,共落实审计整改措施2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