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打算这么做 承租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27.08.2017  12:22

成套住房可按间出租 客厅可改单间 房间不可分割

个人出租住房 年底前减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随迁子女按居住证时间早晚及分值高低就近入学

入选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的杭州正在行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8月31日前市民都可以进行网上听证。

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19点发展租赁市场的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分为建立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六大方面。

对于广大市民最为关心的租房权益等问题,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赋予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租购同权”,还追加提出了居住证积分管理“租购同分”,父母居住证办理时间及分值将决定孩子入学顺序。

方案主要内容

子女入学“租购同权

居住证“租购同分

此前广州提出的“租购同权”曾引起热议,8月25日开始征求意见的杭州方案中也明确指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另外,杭州还追加提出了“租购同分”,也就是说,在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中,当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将享受与购房同等的积分。

承租人子女入学的具体事宜则按照刚刚开始施行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区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学前和小学阶段的入学问题,该规定要求,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居住证的量化分值按高低排序(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目前在杭州租住的居民,符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每人的提取额度为1000元/月。方案中提出,会在这一基础上逐步提高,支持公积金按月转账支付房租。

成套住房可按间出租

客厅可改单间 房间不可分割

方案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推行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并且进一步放宽条件,住房租赁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按规定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

对于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各类“群租房”,方案中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每个房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方米,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禁止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将原设计的房间再次分割改造对外出租。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文/乔天月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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