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常务副市长周伟江要求全面落实“同级审”整改工作

27.07.2016  15:44

 

7月20日,舟山市政府为落实市人大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召开了由市财政、市发改、市监察局等20多家市属单位负责人及定海、普陀区政府参加的财政“同级审”整改专题会议。舟山市审计局局长陆沧波就财政“同级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要求整改事项作了说明。常务副市长周伟江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增强审计整改的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整改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增强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整改责任,将审计视为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的重要契机,积极主动做好审计整改。各单位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整改到位,要通过审计倒逼各项内部机制的建立健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要强化整改,跟踪问效。要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及时研究整改,依靠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源头治理,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对整改事项的跟踪检查,推动审计工作透明、公开,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问责机制,强化审计整改成果利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决策、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任免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到位。

三是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要以开展 “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通过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整改问责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进一步优化整改结果报告、督促检查、结果运用等机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庄海平